全市个体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鉴于2023年度已接近年尾,为避免您贻误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完成全市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库、对账、划账、上解等后续工作,现将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核定、缴费截止日期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定缴费截止日期
12月25日前已进行核定的(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当年税务自主申报缴费的,请务必于12月24日24:00前完成缴费业务。12月25日0:00时起停止2023年个体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定及缴费业务。
二、缴费方式
对缴纳2023年全年(1-12月)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已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标准,通过税务系统“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无需再来社保大厅核定。对缴纳2023年非全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到社保大厅核定应缴费用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的“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完成缴费后,缴费信息通过社税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回传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人无需再到社保窗口办理划账手续。可在缴费成功3—5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和税务实体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
三、温馨提示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可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在缴费期内到社保受理窗口进行补缴核定后通过税务系统“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特此公告!
附件:微信小程序缴费二维码和税务人社办理地点明细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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