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实施主体:乌尔其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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