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在用汽油车排放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在用汽油车污染排放检测和监管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出台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感检测法)》地方标准。
《遥感检测法》地方标准适用于GB/T 15089-2001规定的各类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M类、N类及G类汽车(包括燃料类型为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及双燃料的车辆)。
该地方标准在深入研究现有遥测法特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实际情况,确定污染物为CO和NO;根据监测结果绘制车辆排放浓度与车辆累积百分比关系曲线图,分析5%、10%和15%控制比例下的限值,再结合有关省市地方标准限值,合理确定控制目标和排放限值及有效数据判定标准;参考有关国家遥测法应用指南和北京市、广东省、安徽省等地方遥测标准、机动车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编制形成。
该地方标准的修订实施,对落实自治区机动车环境管理要求,有效控制高排放车辆,最大程度减少误判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同时,监测过程中形成的大数据还为管理部门提供了筛选、检查、城考、限行等方面的参考,对于促进全区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扎实开展、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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