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彩网

图片
当前位置: 足球竞彩网 > 政府公报 > 2016年第4期 >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足球竞彩网公布行政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 修订结果及行政审批事项流程 和服务指南的决定 文号: 牙政发
成文日期: 2016-06-30 发布日期: 2021-07-20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足球竞彩网公布行政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 修订结果及行政审批事项流程 和服务指南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7-20 19:14 来源:足球竞彩网:政府办 浏览:6748次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驻牙有关单位:

 根据上两级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市政府对市本级各部门和驻牙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责任清单进行了统一编制,同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修订,连同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服务指南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三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予以公布。

市政府将在足球竞彩网:政府网首页制作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指南专栏,并将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足球竞彩网:行政权力清单修订情况汇总表

 

行政许可(10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发改局

新增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上级下放

 

2

文体新广

新增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上级下放

 

3

文体新广

新增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上级下放

 

4

农牧业局

取消

农村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核发

 

上级文件

 

5

人社局

取消

民办职业机构设立审批

 

上级文件

 

6

环保局

取消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上级文件

 

7

水利局

取消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上级文件

 

8

水利局

取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上级文件

 

9

市场监督管理

取消

户外广告登记

 

上级文件

 

10

市场监督管理

取消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上级文件

 

行政处罚(41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卫计局

新增

发生医疗事故、阻碍调查处理的处罚

 

自查调整

 

2

烟草专卖

新增

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

 

法律修改

 

3

烟草专卖

新增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修改

 

4

烟草专卖

新增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法律修改

 

5

烟草专卖

新增

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6

烟草专卖

新增

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

 

法律修改

 

7

烟草专卖

新增

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

 

法律修改

 

8

烟草专卖

新增

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修改

 

9

烟草专卖

新增

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修改

 

10

烟草专卖

新增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修改

 

11

烟草专卖

新增

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

 

法律修改

 

12

烟草专卖

新增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3

烟草专卖

新增

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4

烟草专卖

新增

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5

烟草专卖

新增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

 

法律修改

 

16

烟草专卖

新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法律修改

 

17

烟草专卖

新增

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

 

法律修改

 

18

烟草专卖

新增

销售出口倒流国产卷烟

 

法律修改

 

19

民政局

取消

对未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自查合并

 

20

民政局

取消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小、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处罚。

 

自查合并

 

21

司法局

取消

基层法律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拦业务的

 

自查合并

 

22

文体新广

取消

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

 

自查合并

 

23

文体新广

取消

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

 

自查合并

 

24

文体新广

取消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活动场所,未设置由自治区文化和公安部门制作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的,或接纳未成年人的

 

自查合并

 

25

文体新广

取消

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非节假日期间接纳未成年人的,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于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活动的

 

自查合并

 

26

文体新广

取消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物品的

 

自查合并

 

27

烟草专卖

取消

超越许可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法律修改

 

28

烟草专卖

取消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法律修改

 

29

烟草专卖

取消

向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卖机

 

法律修改

 

30

环保局

变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四)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法律修改

 

修订情况汇总表

行政许可(10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发改局

新增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上级下放

 

2

文体新广

新增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上级下放

 

3

文体新广

新增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上级下放

 

4

农牧业局

取消

农村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核发

 

上级文件

 

5

人社局

取消

民办职业机构设立审批

 

上级文件

 

6

环保局

取消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上级文件

 

7

水利局

取消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上级文件

 

8

水利局

取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上级文件

 

9

市场监督管理

取消

户外广告登记

 

上级文件

 

10

市场监督管理

取消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上级文件

 

行政处罚(41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卫计局

新增

发生医疗事故、阻碍调查处理的处罚

 

自查调整

 

2

烟草专卖

新增

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

 

法律修改

 

3

烟草专卖

新增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修改

 

4

烟草专卖

新增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法律修改

 

5

烟草专卖

新增

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6

烟草专卖

新增

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

 

法律修改

 

7

烟草专卖

新增

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

 

法律修改

 

8

烟草专卖

新增

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修改

 

9

烟草专卖

新增

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修改

 

10

烟草专卖

新增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修改

 

11

烟草专卖

新增

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

 

法律修改

 

12

烟草专卖

新增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3

烟草专卖

新增

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4

烟草专卖

新增

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修改

 

15

烟草专卖

新增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

 

法律修改

 

16

烟草专卖

新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法律修改

 

17

烟草专卖

新增

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

 

法律修改

 

18

烟草专卖

新增

销售出口倒流国产卷烟

 

法律修改

 

19

民政局

取消

对未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自查合并

 

20

民政局

取消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小、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处罚。

 

自查合并

 

21

司法局

取消

基层法律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拦业务的

 

自查合并

 

22

文体新广

取消

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

 

自查合并

 

23

文体新广

取消

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

 

自查合并

 

24

文体新广

取消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活动场所,未设置由自治区文化和公安部门制作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的,或接纳未成年人的

 

自查合并

 

25

文体新广

取消

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非节假日期间接纳未成年人的,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于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活动的

 

自查合并

 

26

文体新广

取消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物品的

 

自查合并

 

27

烟草专卖

取消

超越许可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法律修改

 

28

烟草专卖

取消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法律修改

 

29

烟草专卖

取消

向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卖机

 

法律修改

 

30

环保局

变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四)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法律修改

 
 
 
 
 
 

31

环保局

变更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法律修改

 
 
 
 
 

32

环保局

变更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

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法律修改

 
 
 
 
 
 

33

环保局

变更

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法律修改

 

34

环保局

变更

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的。

法律修改

 
 
 
 
 
 
 
 
 
 
 

35

环保局

变更

未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停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含铅汽油的

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

法律修改

 

36

环保局

变更

未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

法律修改

 

37

环保局

变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
(二)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
(三)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
(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法律修改

 

38

环保局

变更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

法律修改

 

39

环保局

变更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

法律修改

 

40

环保局

变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
(二)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

下列行为之一(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法律修改

 

41

环保局

变更

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法律修改

 
 
 
 
 
 
 

行政奖励(2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烟草专卖

新增

举报奖

 

法律修改

 

2

发改局

取消

价格举报奖励

 

上级文件

 

其他行政权力(7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烟草专卖

新增

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烟草专卖)

 

法律修改

 

2

烟草专卖

新增

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法律修改

 

3

发改局

取消

收费证核发

 

上级文件

 

4

司法局

取消

法律援助办理

 

自查调整

 

5

农牧业局

取消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审核

 

上级文件

 

6

农牧业局

取消

有机食品认证审核

 

上级文件

 

7

食药局

取消

医疗机构借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备案

 

上级文件

 

行政征收(11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民政局

取消

中国公民收养国内子女办理收养登记费

 

上级文件

 

2

民政局

取消

结婚、离婚、补领婚姻证件登记费

 

上级文件

 

3

民政局

取消

殡葬服务收费

 

上级文件

 

4

农牧业局

取消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上级文件

 

5

农牧业局

取消

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上级文件

 

6

农牧业局

取消

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上级文件

 

7

农牧业局

取消

农作物种子区试、审定、检验费

 

上级文件

 

8

人社局

取消

人才交流服务费

 

上级文件

 

9

人社局

取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上级文件

 

10

林业局

取消

森林植物(产地、调运)检疫证核发工本费

 

上级文件

 

11

住建局

取消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上级文件

 

行政给付(2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司法局

新增

法律援助办理

 

自查调整

 

2

卫计局

取消

“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

 

本级文件

 

行政强制执行(3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人防

取消

不能补建人民防空工程

 

自查调整

 

2

地震台

取消

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自查调整

 

3

环保局

取消

未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停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含铅汽油的

 

法律修改

 

行政监督检查(6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烟草专卖

新增

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法律修改

 

2

烟草专卖

新增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修改

 

3

农牧业局

新增

生猪屠宰管理

 

上级文件

 

4

民政局

取消

空项

 

自查

 

5

农牧业局

取消

有机食品标志、标识、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监督检查

 

上级文件

 

6

城管执法局

取消

市容市貌执法检查

 

自查合并

 

行政强制措施(1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烟草专卖

取消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修改

 

行政确认(1项)

 

序号

执行部门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修订后名称

备注

 

1

农牧业局

取消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

 

上级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蒙速办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返回顶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