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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竞彩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 文号: | 牙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16-08-01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驻牙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足球竞彩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6]52号)精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各项战略任务,以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牢牢把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一主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升执法水平,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三是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四是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机制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按照《呼伦贝尔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呼机编办发[2016]18号)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有效推进综合执法工作。2016年要完成卫生计生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任务,然后逐步开展食药安全、市场监管、公共卫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牧渔水、交通运输、市场建设、商务等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部门内部一支队伍对外的综合执法。二是在此前城管执法权下移各镇的基础上对乡镇城管综合执法进行总结,为其他领域行政执法权力下移积累成功经验。
2.切实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确需调整的,应当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审查后认为应当进行调整的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
3.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审核确认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提请市政府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由委托机关公布受委托组织的名称、委托协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者委托不够明确的单位,由政府法制办会同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任职前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制定并推行行政执法用语、仪容举止、职业道德等基本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有统一着装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着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3.建立鼓励执法人员继续学习教育的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职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
4.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明确辅助执法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建立健全聘用、管理、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辅助执法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罚没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对执法活动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又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应收尽收、应罚尽罚,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所管辖的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轮训。2016年底前,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进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制度,逐步推行远程网络学习培训、网络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电子化管理。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前,应当参加由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颁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并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执法。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
2.有效规范行政处罚。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运行程序以及监督措施、救济途径等,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制度健全、程序正当。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统一报备制度,依法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强化内部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监督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逐步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理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运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等,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逐步建立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以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应用视频设备记录执法过程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市广泛推开。
4.健全执法行为监督制度。规范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府对部门执法案卷一年一评查、行政执法单位一年两自查的常态化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范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处理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出具书面整改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5.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出口”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人员能上能下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制度,把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试、日常考评、年终考评、执法奖惩等记入执法档案,作为评定执法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方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行政执法单位非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认为需要由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处理的事项,应当移送具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法制机构监督保障力量,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坚持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招录、培训、资格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强化执法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行政执法单位财力、物力支持,帮助其改善执法条件、改进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确保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不断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充分利用平面和网络媒体,通过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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