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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足球竞彩网印发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牙政字 |
成文日期: | 2016-10-28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现将《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政字〔2016〕25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市多年来积极开展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保护工作,使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近年来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甚至导致死亡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目前,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2.7%,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总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面临农村牧区林区劳动力外出,部分儿童不得不在家留守的实际情况。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足球竞彩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强化家庭避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对留守儿童力求实现“家庭监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国家保护”紧密衔接,确保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总体要求。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我市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牧区林区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一是家庭监护主要责任更加明确。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父母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政府要指导支持和监督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儿童教育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防止家庭暴力、虐待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是政府主导保护格局健全完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为主、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要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牧区林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日臻成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是关爱机制逐渐成熟运行通畅。立足我市实际,推动源头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着力摸清我市留守儿童底数,建立一人一档的动态信息管理台账,为实现精准介入、精准分类、精准救助、精准帮扶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建立完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牧区林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足球竞彩网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居(村)民委员会以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镇的三级救助保护体系。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体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关爱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核查一次,精准施策;同时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居(村)民委员会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发挥居(村)民委员会自治作用,细化责任,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报告。
四、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迟君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永利 市民政局局长
彭东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博明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部长
李 军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 勇 市农牧业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巴瑞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秦菁芳 市法院副院长
王树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钱志远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宋文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皮晶伟 市发改局副局长
薛颖颖 市教科局副局长
韩东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学静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莹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艳芬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进喜 市住建局总支副书记
孙胜兴 市林业局副局长
韩瑞琦 市卫计局副局长
李伟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孟莉莉 市地税局副局长
贾艳春 市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翟克林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节芹 市总工会副主席
麻守利 团市委副书记
徐凤坤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刘桂艳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季福强 老干部局副局长、关工委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韩东美(兼)。副主任:闫秀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办主任)。其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综治办
负责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将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对认真开展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镇办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严肃责任督导和追究。
(二)市委农工部
督促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将农村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三农”、林区工作重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将农村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整体建设大局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三)市网信办
负责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法律意识。统筹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移动端渠道,做好移动端微传播。客观审慎报道农村林区留守儿童不良事件;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密切关注涉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舆情,妥善处置。依法清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营造绿色网络生态。引导网络公益平台,相关网络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四)市人民法院
负责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司法权益保障工作,为处于无人监护或者遭受监护侵害等困境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指定监护人,确保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依法追究失职父母以及其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配合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及时出台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为开展包括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五)市人民检察院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害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组织,切实保障涉罪留守儿童各项诉讼权利深入开展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留守儿童,保护救助被害留守儿童。依法严肃查办相关领域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案件办理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策制度优化,营造良好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六)市发改局
加大投入,完善全市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等未成年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将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教助保护中心)、福利机构、农村牧区林区寄宿制学校纳入相关专项规划,逐步完善场所设施条件,满足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需要和入学需求。
(七)市教科局
负责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督促中小学校对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的能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对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普惠性民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农村牧区专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八)市公安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包括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督促指导下级公安机构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构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和社会组织;及时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
(九)市民政局
负责全市民政部门切实承担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各地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镇办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对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指导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护送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等未成年入提供关爱服务,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统筹推进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十)市司法局
指导全市下级司法部门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受到侵害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
(十一)市财政局
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支持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指导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二)市人社局
推动落实国务院足球竞彩网支持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泛宣传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牧区林区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十三)市住建局
负责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方式,逐步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十四)市农牧业局、林业局 ‘
推动落实国务院足球竞彩网支持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牧场林场、农(牧)民等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新型职业农(牧)民等培育工程加强农村牧区林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和推广服务。稳步推进农村牧区林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村牧区林区劳动力土地权益。
(十五)市卫计局
负责引导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报告意识,开展报告工作。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协助做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帮助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
(十六)市国税局、地税局
负责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指导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七)市文体新广局
负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客观审慎报道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事件,广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
(十八)市统计局
负责将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纳入人口普查调查范围,调查、了解农村牧区林区“三留守人员"的基本状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生存发展需求,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十九)市法制办
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依托妇儿工委工作机制督促全市各镇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足球竞彩网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经验及时予以宣传和推广。
(二十一)市扶贫办
负责将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贫困妇女纳入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列为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 .
(二十二)市总工会
通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等平安返乡和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品牌活动,加强对全市农民工等农村牧区林区外出务工人员、农村牧区林区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困难帮扶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
(二十三)团市委
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
(二十四)市妇联
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全市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假期图书阅览、文体娱乐、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二十五)市残联
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牧区林区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农村牧区林区留守残疾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二十六)市关工委
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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