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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竞彩网印发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问题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牙政办发 |
成文日期: | 2016-11-17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驻牙有关单位:
现将《足球竞彩网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足球竞彩网: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问题
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农牧民工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号)及《呼伦贝尔市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14〕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牧民工劳有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住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制度保障体系。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工资保障金落实率达到100%、应急周转金落实率达到100%,建立完备的失信惩戒体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罚;到2018年底实现各行业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制度,不再发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到2019年底,全面清理历史拖欠问题,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底,农牧民工工工资支付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主要举措
(一)明确工资支付的行政监管责任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惩戒体系,理顺工资支付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号)精神,足球竞彩网:成立了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对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监督管理及检查工作。
发改局负责加强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依法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诚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
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建筑管理和工资支付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核实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转包及分包的合法情况,严肃查处由挂靠承包、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人社局承担解决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重点依法检查本地区化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制定的全面治理农牧民工工资相关制度情况。
经信局负责对授权的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和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司法局、法院负责开展法律宣传以及为务工农牧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公安局负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依法处置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等工作。
市总工会要负责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人民银行负责将各类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卡纳入银行体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广播电视及新闻媒体负责统筹宣传引导和舆论管控,加强正面引导,强化网络舆情监管。
(二)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对所招用的务工农牧民的工资支付承担主体责任,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务工农牧民工本人。
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负具体责任,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牧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三)建立健全保障金制度
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务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工资保障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施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可提至工程总造价的8%。对未缴清务工农牧民工资保障金仍在施工的建设项目,由收取保障金的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限期缴纳。
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配合,建立应急周转资金制度,并根据年度建设资金规模和上年度拖欠金额等情况适当提高应急周转资金标准。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局做好拖欠金额及应急周转的统计使用情况。垫付务工农牧民工的应急周转金,由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追偿。
(四)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制度和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五)全面实行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牧民工工资与材料款等相分离。在发放施工许可或许可开工之前应在指定银行设立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预存不低于工程总造价3%的金额,作为农牧民工工资预付款,并确保在工程结束前不能挪用,不得低于该比例继续施工。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牧民工工资账户,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局备案。人民银行应要求开户银行负责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局报告,确保专款专用。
(六)全面实行务工农牧民工实名制管理
行业监管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方、施工单位、务工农牧民工代表成立施工现场务工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监督企业落实各项用工制度。要求施工企业要与务工的农牧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施工现场,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情况,杜绝以包代管现象。有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总承包方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名册至少保存3年。要求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台帐管理等要求工资支付台帐保存2年以上备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通报、限期改正、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清出市场等方式给予处罚、惩戒。
人社局要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职工名册建立、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建立,督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七)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各监管行业企业建立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制度。同时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号)及《呼伦贝尔市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14〕46号)要求,制定完善制度,并监督企业实施。对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农民工施工企业要将工资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农牧民工可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对无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农牧民工,由施工企业负责为其办理银行工资卡,并由银行按月代发工资。人社局、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牧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对于有拖欠苗头的企业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八)全面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公示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到位,确保公示信息全覆盖。对未如实进行公示的,行业监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
三、建立健全维权机制
(一)健全举报投诉处置机制
人社局牵头,加快建立以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总承包企业报送工资支付凭证、劳动保障监察进行受理的联动举报投诉制度。加快网上联动举报投诉窗口和受理窗口的建设,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着力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全领域”监控处理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要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分类受理,做好案件的基础调查工作,由人社局进行组织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归口处理工作。
(二)完善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局牵头,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整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动态监管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欠薪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和总承包企业有义务向人社局报送农牧民工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动态信息。人社局要整合信息,会同行业监管部门依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水电供应等相关指标变化情况、税款缴纳及欠税信息,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市场监督管理、水利、金融、税务、电力等部门要配合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发现欠薪隐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做好防范预警工作。
(三)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
发改局牵头,行业监管部门、财政、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工会、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善企业征信管理信息,构建网络沟通渠道,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实施一体化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内发改财金字〔2015〕126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内人社发〔2014〕97号)文件等失信惩戒规定,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罚”。
四、强化源头治理工作
(一)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加强资金监管
发改局要按照“先落实资金,后立项建设”的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行业监管部门、财政局加强对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管,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防止出现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的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同时严禁建设单位先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对长期拖欠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二)推行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改革
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局应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加快务工农民工向产业化工人的转化。行业监管部门要鼓励建设专业化队伍组建专业作业的公司承揽建设项目。同时,强化工程总承建企业对分包单位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管职责。
五、理顺工资支付依法治理渠道
(一)严厉查处拖欠工资案件
各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公安局等要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拖欠务工农牧民工案件查办效能。加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二)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对因劳务承包合同引发的劳务费(含劳动报酬)争议纠纷的农牧民工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应依法依规处理。对因劳动合同引发的工资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充分发挥镇(街道办事处)、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务工农牧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对工资拖欠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调裁、调审、裁审的衔接,及时办理欠薪争议案件。
(三)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
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公安、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足球竞彩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22号文件要求,积极妥善处置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形成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快速反映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建立健全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体制。我市已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考核考评体系。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研判,按季通报,综合治理,制定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督办拖欠工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部门要配合广播电视及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工作,大力宣传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务工农民工代表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依法公布典型欠薪案件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着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务工农牧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营造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氛围。
附件: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足球竞彩网: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继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崔长付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金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东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大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李 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张晓光 市信访局局长
宋文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程志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农牧业开发办主任
李世新 市商务局局长
曹绍清 市教科局副局长
宋占军 市编办副主任
皮晶伟 市发改局副局长
彭 焱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德刚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 斌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薛颖颖 市教科局副局长
李永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孙德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学静 市司法局副局长
胡斌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国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于海成 市林业局副局长
贾艳春 市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邢智勇 市卫计局副局长
翟克林 市统计局副局长
许士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学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树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菁芳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节芹 市总工会副主席
麻守利 团市委副书记
徐凤坤 市妇联副主席
李伟山 市国税局副局长
白伟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靖明 人民银行足球竞彩网:支行副行长
张尚旗 市就业局局长
徐力新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乔 华 市扶贫办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彭焱(兼)。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各自领域农牧民工工作。
1、维护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组
组长:崔长付,副组长:王小霞、邵金龙、彭东春、张晓光、宋文光,成员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规范使用农牧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扩大农牧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农牧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畅通农牧民工维权渠道,加强对农牧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2、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农牧民工工作组
组长:邵金龙,副组长:李世新、李永强,成员由市人社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推动农牧民工在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创业、就业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为农牧民工在该领域内的事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3、交通领域农牧民工工作组
组长:彭东春,副组长:胡斌哲,成员由市人社局、交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推动农牧民工在交通领域创业、就业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为农牧民工在该领域内的事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4、社会事业领域农牧民工工作组
组长:崔长付、王小霞、彭东春、邵金龙,副组长:王树民、孙德龙、贾艳春、邢智勇、许世林,成员由市人社局、民政局、文体新广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推动农牧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牧民工社会融合,做好农牧民工职业培训、创业就业培训,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逐步实现农牧民工市民化。
5、建筑领域农牧民工工作组
组长:崔长付,副组长:赵德刚,成员由市人社局、住建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推动农牧民工在建筑领域创业、就业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为农牧民工在该领域内的事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6、农牧水利林业领域农牧民工工作组
组长:彭东春,副组长:刘斌、崔国东、于海成,成员由市人社局、农牧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负责推动农牧民工在农牧水利林业领域创业、就业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为农牧民工在该领域内的事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今后,除主要领导变动外,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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