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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竞彩网印发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牙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17-11-30 发布日期: 2021-07-20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竞彩网印发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19:14 来源:足球竞彩网:政府办 浏览:69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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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足球竞彩网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18)、《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印发呼伦贝尔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17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推开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坚持探索创新。在现有政策框架内,鼓励改革单位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改革范围

旗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在按照原有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进的同时,根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全市医改系统推进。

(四)基本目标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基本路径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

  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我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充分支持,积极推进改革。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组建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医管会下设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医管办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并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制定实施支持公立医院发展的财政补助、人事编制、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市卫计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

  3.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公益性质、运行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医管会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医管会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改革效果的监测评价,落实责任制,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卫计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发展和改革局)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蒙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降低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原则上综合医院分担比例不超过10%;蒙医院、中医院、中蒙医院分担比例不超过5%;其他医疗机构分担比例不超过2%。市政府补助视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情况并考虑调整医疗机构技术服务价格情况给予安排。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蒙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总体逐步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逐步降到20元以下。(市发展和改革局、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要求,在呼伦贝尔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规范和调整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对符合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或集资购置的大型设备,由政府按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纳入医保的支付范围,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卫计局、人社局)

3.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主体责任。落实好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照服务成本予以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蒙医中医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政府投入资金监管,明确项目资金管理措施,规范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处置,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统筹规划、逐步化解。(市财政局、市编办、发展和改革局、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

4.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耗材、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建立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耗材监控目录,加强执业医师处方等诊疗行为的内部监督。2017年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核磁共振、CT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及部分临床检验项目价格下降10%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卫计局、人社局)

  (三)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在总额控费的基础上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2017年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推进医保医师制度,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蒙中医、困难群众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导向。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开展按病种付费病种总量不低于100种。(市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

2.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制定临床路径,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80%以上的二级医院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并实现与自治区监测平台对接。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纳入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指标和及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二级医院要达到出院病例数的70%。(市卫计局、人社局)

3.逐步提高医疗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在规范日间手术和蒙医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蒙医、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市人社局、民政局)

(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形成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创新新进人员编制财政补助机制。(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

  2.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市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

  3.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定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市卫计局)

  (五)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和保障机制

    1.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采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我市自行采购和跨区域联合采购,全面推进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带量、带预算联合采购。在进一步挤压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空间的同时,促进医联体向责任、利益、发展共同体转变。新开展的药品采购活动,全面实行“两票制”。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大网外采购、延迟回款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短缺药品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公立医院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满足分级诊疗服务需要。基本药物采购使用金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65%,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40%。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逐步实现所有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对药品、耗材采购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药品和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情况及回款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等级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市卫计局、人社局)

    2.加强药品和耗材监管。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方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积极探索完善医药分开的路径、方式及管理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积极探索开展医药分开的具体做法。(市卫计局、人社局)

(六)稳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按照自治区建立分级诊疗试点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注重发挥全科医生作用,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制定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工作方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等挂钩。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市卫计局、人社局、发展和改革局)

2.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结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依托三级综合医院以提升旗市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建立紧密帮扶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内部明确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提高县域就诊率。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向乡镇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和人员培训。下派人员中高级职称不得低于80%,下派期间其在原单位的职务、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可参与受援单位医疗服务收入结余部分分配,受援单位负责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保障。(市卫计局)

3.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2017年底前,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调整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向上级医院转诊的住院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向下级医院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探索对慢性病和康复等病种实行按就诊人头付费等方式,促进患者基层就诊。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行医保总额控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市人社局、卫计局)

4.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购买服务试点,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必须做到签约服务才能付费。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市卫计局、人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七)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1.落实足球竞彩网: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规划作为医院项目建设、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等的依据,强化规划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从严控制区域内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从2017年起,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批各级各类新建、改扩建公立医院项目必须以本级人民政府印发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主要依据。(市卫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2.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以形成分级诊疗就医秩序为目标,鼓励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各级公立医院主要面向下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预约挂号服务。(市卫计局、人社局)

3.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严格规范社会办医审批手续,按照足球竞彩网: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依据卫生服务需求,按差别化原则发展康复照护、健康检验、医养结合等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定点报销、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加大整顿医疗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市卫计局、发展和改革局、人社局)

4.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有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蒙医中医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并指导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强化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引导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城区二级公立医院服务,鼓励城市二级医院青年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职锻炼。研究制定科学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市卫计局)

5.发挥蒙中医药服务优势。加快市蒙医医院建设,突出医院蒙医药特色优势,完善蒙医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中医馆建设,推行蒙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运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提高蒙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现蒙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蒙中医按病种支付标准。(市卫计局、发展和改革局、人社局)

(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信息数据安全,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推动建立综合监管、科学决策、精细服务的新模式。2017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建设力争达到电子病历分级评估三级以上水平。(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2.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标准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依靠大数据支撑,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质量监管。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外联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高水平医院,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形成跨越区域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自治区、市、旗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级远程诊疗系统,基本实现市级、旗县级公立医院远程诊疗系统全覆盖。(市卫计局)

   (九)提升医院服务管理水平

1.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医院诊疗活动、护理管理、绩效考核、医院运营、人力资源和医院行政、后勤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完善医院预算管理办法和全成本核算制度,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试点公立医院要全面推行后勤保障与服务社会化,严控资源消耗性、行政后勤服务支出,促进医院调整收支结构。以医疗安全为基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健全完善医院大数据管理模式,依靠大数据支撑,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市卫计局、财政局)

2.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及体验和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完善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市卫计局)

3.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廉洁行医。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按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大型公立医院巡查,以行业作风的好转提升群众就医的满意度。健全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加大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市卫计局)

4.健全多方监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含蒙医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实施属地统一规划、准入和监管,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督能力。推动公立医院依法治理。各级公立医院举办部门要指导公立医院制定医院管理章程,明确医院宗旨、功能、目标,界定医院举办方、运营方和监管方的权责,明确医院基本管理制度,促进医院依照章程规范运作。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向全社会定期公示制度,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人力资源、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创新行业协会(学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作用,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人才评审评价以及医疗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市卫计局)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明确进度安排。结合实际,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明确建立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台账,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做到科学测算、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突破。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改革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督促推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并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要按照上下联动的原则,强化旗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协调统一,注重分工协作,统筹设计好、谋划好基层综合医改工作,率先实现医改总体目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由地方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建立“三个一”的办医领导体制。即“一个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医改政策决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医改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建立统一的“三医”管理体制,下设的医改办公室统一设在卫生计生部门;一个组织机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公立医院的管理工作。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当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围绕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市医改领导小组牵头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市卫计局负责指导公立医院落实综合改革措施,强化医疗服务行业监管,牵头对实施改革的效果进行测算和评估;市编办负责制定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并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城市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与医保支付衔接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对改革的支持和指导,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密切配合,综合推进。

  (三)加强督导评价。医改领导小组要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整体推进改革任务,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及时分析评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对改革中出现的偏差进行校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指导,制定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对城市改革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城市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和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通报并实行问责,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四)及时总结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于相对成熟的改革经验,要加快推广应用。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对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时间进度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组建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市卫计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3月完成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按呼伦贝尔要求推进

3.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市卫计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底前完成

4.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174月完成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同上

6.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2017年底完成

7.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按呼伦贝尔要求推进

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

2017年底完成

9.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同上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时间进度

10.逐步提高医疗保障绩效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2017年底完成

11.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

按呼伦贝尔要求推进

12.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13.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市卫计局

2017年底完成

14.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采购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同上

15.加强药品和耗材监管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持续推进

16.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底完成

17.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

市卫计局

同上

18.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

市人社局、市卫计局

同上

19.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同上

20.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

市卫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同上

21.强化分工协作机制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同上

22.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市卫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社局

同上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时间进度

23.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

市卫计局

持续推进

24.发展蒙中医药服务优势

市卫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社局

2017年底完成

25.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18年底完成

26.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市卫计局

2020年底完成

27.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市卫计局、市财政局

2017年底完成

28.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市卫计局

持续推进

29.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市卫计局

持续推进

30.健全多方监督机制

市卫计局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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