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20000/201906-00020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足球竞彩网: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足球竞彩网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牙政办字〔2019〕8号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优质、管理优化、执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解决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以来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城市管理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和划转要求
市委、市政府《足球竞彩网深化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牙党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足球竞彩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等事项,并已组织落实到位。因此,各相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职责范围,严禁选择性执法和履职现象发生。如上级有明确要求确需调整的,必须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同时,政务服务部门要依据《实施意见》组织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修订并发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二、厘清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的关系
除《实施意见》已明确划转的行政监管职能外,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在行使职能范围内做好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不能以行政处罚权已集中为由,拖延或拒不履行监管职责。城管执法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领域开展不定期执法巡查,形成城市管理的工作合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城管执法部门为行使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已由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集中处罚权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种类和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制作案卷、做好行政处罚与司法衔接等相关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及相关强制措施执行到位,不能以行政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证据代替调查取证和直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三、加强案件处理过程中部门间分工协作
城管执法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执法巡查、日常履职、监督检查、办理投诉举报和新闻舆论监督反映问题过程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均应当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并制止违法行为;现场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防止安全隐患。
(一)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按“首办负责制”的原则,由率先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及时受理,并负责答复工作;对于信访部门受理的相关群众投诉举报,由信访部门根据投诉举报反映情况,按高效处置的原则,直接交办城管执法部门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受理,并负责答复工作。
(二)建立城市管理领域新闻舆论监督反映问题处理响应机制。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联合调查处置到位,并向相关新闻单位通报情况,适时发布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等事项。
(三)做好案件受理移交衔接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和在日常监管中,对涉嫌违法行为经调查后,认为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及需要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交),移交案件应以行政机关为主体,制作案件移交单,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及依据、提出处罚意见或建议,并附相关调查资料,移交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签署意见。城管执法部门接到移交案件线索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并向移交部门书面反馈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理由依据及加强日常监管建议等情况。经核查,认为应进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立案并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认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要在反馈中说明理由及依据、提出加强监管建议,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
城管执法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和在执法巡查中对涉嫌违法行为经调查后,认为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立案查处;认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业务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在相互移送案件时,要按照一案一送的方式,并明确各自接受部门和负责人,做好记载工作。相关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
(四)做好案件调查及后续衔接配合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支持、相关事项查询或协助调查的,应当及时函请相关部门给予配合。相关部门在收到城管执法部门函请后,应当予以配合,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情况;法律法规没有时间规定的,应当在收到城管执法部门的函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情况。因法定事由或不在职责范围内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并说明理由。在立案调查中确需鉴定而相关部门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
城管执法部门对调查后属于不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监督执行完毕。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及执行完毕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城管执法部门的反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要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定期分析,针对同类突出问题,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加强日常监管建议,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针对问题较为突出领域,可向城管执法部门函请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城管执法部门应予及时配合。
四、建立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一)建立部门间的联席会议机制。城管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双方协调会商制度,研究解决业务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批后监管中需协作配合等相关事项,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和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监管中相关管理、技术和法律适用问题,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相关行政监管和执法活动。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业务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可通过共享信息平台,互相通报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等情况,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合力。业务主管部门作出的与划转行政处罚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抄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审批事项后立即抄送。
(三)建立调处督办机制。各相关部门均要按本通知要求主动履职,如遇特殊情况,城管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在对违法行为先予协同处置的前提下,对争议协商不成的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扯皮的原则研究作以明确,并督办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规范执法,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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