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名称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权力类别 | 行政给付 |
责任主体: | 足球竞彩网:民政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部门领导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对涉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或者依法需要听证的,在作出决定前履行法定告知责任。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依法追责 |
事项流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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