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名称 | 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
权力类别 | 行政裁决 |
责任主体: | 足球竞彩网: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设定依据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本)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第三十五条 在调解、仲裁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 计量纠纷当事人对仲裁检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检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诉。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为终局仲裁检定。 2.【规章】《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1987年发布) 第六条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并根据仲裁检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副本。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申请的日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调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计量纠纷裁决的情况;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3.告知责任:将有关计量纠纷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4.决定责任:依据保护计量纠纷裁决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5.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决定书。6.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督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执行处理决定。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计量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失职,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单位,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事项流程指南 |
---|
|